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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0月26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全市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检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郭作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内司委主任委员谢传仁,副主任委员、工作室主任裴金生,副主任委员张正方,委员崔守华、刘和海、周留存参加检查。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传堂,市老龄办主任于敏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察看了长清区城市管理老年志愿团、归德镇平房村老年活动基地、文昌街道办事处敬老院、槐荫区中大槐树裕园社区养老服务情况,听取了市老龄办、市法院、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园林局、市卫生局、市政公用局、市容环卫局关于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检查结束时,谢传仁副主任讲了话。 检查认为,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实现“六个老有”的任务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济南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养老保障,认真落实优待政策,重视加强老年设施建设,重视开展维权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全市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设施建设有较大进展,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较大改善,老年人的社会地位明显提高,老年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 检查组在充分肯定全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取得成绩的基础上,针对个别基层单位认识不到位、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和老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老龄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直接关系到全市80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充分认识到发展老龄事业、做好老龄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也是政府坚持执政为民、弘扬中华民族爱老敬老传统美德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六个老有”的任务目标,扎实做好全市老龄工作,让80万泉城老年人共享到社会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二)深入开展尊老敬老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贯彻落实老年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要继续把贯彻落实老年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创建,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尊老敬老观念和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意识。要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带头贯彻落实好老年法律法规;突出抓好青少年的宣传教育,从小培养尊老敬老的观念;突出抓好老年人的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利用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努力营造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一规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促进养老机构和设施有较大发展。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进一步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要针对省会城市高层次老年人较多、老年人比例较高的实际,努力发展社会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特别是加大文化体育场所的建设步伐。要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努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居家养老工作。要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发展老龄事业的新路子,推进老龄事业的产业化发展。 (四)进一步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少数景点尚未完全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以及部分公交车不实行乘车优待等问题,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调研,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措施。市老龄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协调推动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抓好各项法律法规规定的贯彻落实。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大涉老案件审判力度,认真贯彻相关规定,确保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内司室 发布:武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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