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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民侨外工作室与有关部门 联合召开宗教活动场所执法检查现场会 
春节将至,一年一度的千佛山兴国禅寺除夕大型宗教活动也进入了紧张的准备阶段。根据市民宗部门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作室、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园林局、市佛教协会及历下区、千佛山公园、兴国禅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于2006 年1月5日下午在佛山书院举行会议,对依法组织大型宗教活动的有关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 会议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济南市“关于佛道教场所文明进香的通告”要求,与会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了以往组织大型宗教活动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加强大型宗教活动的统一协调,检查千佛山除夕大型宗教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进一步促进大型宗教活动执法责任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关于“大型宗教活动举办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实施必要的管理,保证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的规定,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职责,济南市“关于佛道教场所文明进香的通告”,又对佛道教场所烧长香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全社会都要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千佛山除夕大型宗教活动具有人员多、香火盛、时间集中的特点,已经成为我市春节期间的一项大型宗教活动。依法组织和保障这一活动的正常开展影响重大。一是要突出一个“早”字。立足于早准备、早宣传、早着手。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学习宣传有关法律和依法经营、文明进香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有关方面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感,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要采取有效方式向市民、信教群众和游客告知有关事项,提高社会各方面的法律意识和文明观念,取得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配合,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良好环境。二是要突出一个“严”字。落实法律规定和市政府的安全规定要严肃认真,认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忧患,改进有关设施,提高安全保障程度,把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要突出一个“联”字。依法落实民宗部门牵头的组织协调机制,有关方面要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制定各种紧急预案,增强应急组织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组织大型宗教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会议认为,与会人员提出的千佛山景区和兴国禅寺要根据新的形势发展,积极探讨协调发展、共荣共赢的新路子,对促进我市园林旅游业发展有积极的作用,希望能加强沟通和协作,努力开创新的局面。
供稿:民侨外工作室 发布:高莉 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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