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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民侨外委来我市对《台胞投资保护法》 及国务院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7月8日,省人大民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嘉宾带领一行8人,来我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国务院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先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青英陪同调研,段青英同志主持了汇报会。 调研中,调查组听取了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先运同志和济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海波同志分别代表济南市政府和济阳县政府就贯彻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国务院实施细则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济阳县的山东省(济北)台湾工业园和台湾界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台湾大鲁阁织染工业有限公司和台湾旺旺集团山东总厂等台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了台资企业负责人对贯彻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国务院实施细则情况的意见建议。还考察了济阳黄河大桥、济阳县澄波湖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调研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国务院实施细则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对台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国务院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维护台商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对台招商引资和服务台企创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对台经济交流工作有特点、有力度、有成效。调研组指出,做好对台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具有长远意义的工作,要从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发展两岸关系的高度来认识。要加强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的分析和研究,注意把握8个方面的新变化、新特点,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经济交流工作。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省会要看到自己的差距,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国务院实施细则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对发展问题的研究,把握好新的发展机遇,更好地为全省、全市的发展大局服务。要注意听取台商、台企的意见和要求,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努力吸引更多的台商投入济南建设。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对台政策措施,加大依法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工作力度,继续促进台湾工业园区载体建设和台资企业发展,为推动两岸和平共赢做出新的贡献。 来济参加调研的还有:省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饶曼妮、陈希悦,委员骆宝臻,省台办副主任张志强和省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办公室、省台办有关处室负责人。济南市陪同调研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作室主任闫继红,市台办主任李元东,市人大民侨外工作室副主任秦旭,市台办副巡视员李玉以及济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海波,县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兆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东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华等有关负责人。
来源:民侨室 发布:武 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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