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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河道管理保护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 年 06 月 01 日 阅览:0 次

6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宪群带领《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成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检查《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大辛河、兴济河、腊山河、土河、杨家河、小清河、西泺河管理保护情况。

    检查组认为,我市在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开展河道水系建设治理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条例》要求,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河道水系管护力度,全市河道防洪能力不断提升,水系生态大幅改善,河道面貌持续好转。

    检查组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上来,把新发展理念融入到河道管理的各环节。要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压紧压实管护责任,着力推进河长制“有名”“有实”。要巩固河道“清四乱”成果,按照水体、河道、岸线一体的思路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加强协调联动,加大巡察力度,提升管护的智慧化水平,实现河道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要加大投入,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提升河道生态环境,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基础工作,加快编制相关规划、划定管理范围,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加大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生态环保意识,促进河道管理水平和生态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推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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