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胜利主持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并讲话。
此前,执法检查组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针对历史街区、重点文物、历史建筑、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重点保护对象,深入各区县开展了多批次、多角度地实的调查研究,掌握一手情况,作了周密准备。
上午举行的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市政府作了关于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李胜利指出,“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市一张含金量很高的城市名片。本次执法检查既是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一次检查,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法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助力打造“五个济南”的实际行动。要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守护先人馈赠,延续城市记忆,彰显城市特色,打造底蕴深厚、文化和谐、特色鲜明、活力现代的泉城新形象。
会后,由相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领域专家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历下区鞭指巷街状元府9号院、题壁堂和寿康楼察看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情况,到市中区察看小广寒电影博物馆保护及活化利用情况,到天桥区察看了胶济铁路博物馆。检查中,检查组成员对照法规要求和检查清单开展了细致检查,就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检查组指出,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依法加大保护力度,认真做好普查、推进挂牌保护、加强修复修缮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要抓住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机遇,深入挖掘我市历史文化内涵,全面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和传承,不断增强我市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处理好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借鉴上海等先进地区经验,让城市规划建设与历史文化有机融合,突出地方特色,彰显泉城风貌,创造性地保留城市文脉。要在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更新、改造时,充分尊重居民习惯、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通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人居环境,推动改善民生,让市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吕涛、徐延明、姜涛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