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备案审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对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安排中指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在推进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方面走在全省前列,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比较成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拟定了相关制度设计和工作规范、文本示例等,请参照落实,为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此前,在2024年4月1日首次召开的全国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以《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为题进行大会发言,介绍了济南市探索开展街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全国人大法制备案系统引起较大反响。4月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黑龙江省、广州市、烟台市、德州市、菏泽市等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到济南市调研指导和考察学习。通过相互交流借鉴,有力提升了济南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2022年以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就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街镇延伸作出具体部署。法制工作机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采取“试点引领、规范流程、以点带面、分步推进”方式,指导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街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2023年,济南市建立起“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贯通”三级一体的备案审查监督体系,在全省率先实现街镇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2024年以来,法工委积极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编印街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指导手册,拟定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流程,为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开展奠定坚实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