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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处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 年 02 月 20 日 阅览:0 次

槐荫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处
  
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26日在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处处长  李岩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监察和司法工作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人大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工作机制和审查能力建设,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强与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截至目前,全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决定1件;接收备案区“一府一委两院”报送的各类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区政府10件,区法院2件,区检察院6件;另外,各街道人大工作室共接收备案街道办事处报送规范性文件11件。
  
  (一)依法履职尽责,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紧扣报备环节,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及时掌握各单位发文情况,加强与报备机关“点对点”沟通协调,督促指导报备机关依法规范落实“有件必备”,对不属于报备范围及资料要件、格式不规范等情形及时予以提醒、纠正、完善,备案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抓实审查环节,将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经形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登记建档,分送审查。同时有序扩大社会参与,对涉及专业性强的文件,邀请有关领域专家和法律顾问参与备案审查工作,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弥补自身审查力量的不足。盯紧纠错环节,为防止报备不及时、不规范和迟报、漏报等情况,综合运用沟通、书面提醒等方式分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有回复,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跟踪督导,确保纠正到位。今年审查发现需纠正的文件1件,经与发文单位沟通,已对文件中表述不恰当的内容进行了纠正修改。
  
  (二)完善运行机制,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
全面落实“两个全覆盖”的要求,定期向常委会汇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坚持把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强化对报备单位的全流程工作指导,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各报备单位进行答疑解惑、业务指导,每月查看各单位发文目录,对应报未报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督促提醒。持续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向街道延伸工作要求,制定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备案审查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范围、程序、要求及审查处理流程。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台账,采取“一文一档”“专人管理”方式收管文件,独立成档。强化信息平台应用能力,稳步推进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推广使用,督促报备单位充分用好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全区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截至目前,2023、2024年度“一府一委两院”和街道规范性文件已全部上传平台。
  
  (三)强化培训交流,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今年6月份,召开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议,邀请专家对相关部门和街道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题授课,解读政策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加强调研交流。8月份,组织部分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工作人员到兄弟区县开展学习调研和座谈交流,切实提升备案审查能力素质。三是加强业务指导。主动深入区“一府一委两院”和各街道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调研,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报备单位对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策文件的学习把握还不够精准,工作开展不平衡。
  
  二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审查工作力量比较薄弱,特别是各单位审查人员有法学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经历的人员较少,难以从专业角度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与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坚
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备案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的重要政治任务,摆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中认识、谋划和推动,着力提高“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各街道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切实强化监督实效。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平。适时组织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培训、专题授课、案例教学、工作交流等,同时通过“学政策”与“练实操”、“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兄弟区县、“一府一委两院”、街道人大工作室的联系交流,多渠道多途径学习借鉴备案审查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努力提升全区备案审查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畅通表达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备案审查工作法律制度的宣传,增强备案审查工作透明度。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探讨将备案审查工作与代表履职、建议办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协作配合方式,在审查中践行好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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