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处
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12月10日在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处处长 乔万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宪法性制度。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备案审查工作部署,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与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协同配合,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一年多来,区人大常委会共接收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4件,各街道人大工作室接收街道办事处报送的规范性文件7件。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法制工作委员会、街道人大工作室按照流程和权限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备案文件审查程序。
一、聚焦主责主业,全力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一)及时接收登记,落实有件必备。注重保持与“一府一委两院”和各街道人大工作室的沟通联系,及时提醒、督促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防止出现瞒报、迟报、漏报等情况。对接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进行备案,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与报备机关沟通并指导纠正,确保报备工作规范、准确。各报备单位能够履行报备义务,做到应备尽备,报备质量得到全面提高。
(二)严格审查把关,提高审查质量。坚持“有备必审”,对报备文件逐件逐条审查。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初审后,及时分送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加强对是否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是否同法律、法规相抵触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统一部署,对我区涉及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经全面梳理,我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无涉及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
(三)加大纠正力度,增强制度刚性。充分发挥备案审查“法治体检”作用,推动制定机关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对审查发现存在与相关上位法不一致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给予纠正处理,做到“有错必纠”。经审查,需要纠正、修改的文件1件,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修改工作。此外,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及公民没有提出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
二、强化制度和能力建设,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
(一)加强培训交流,提高工作能力水平。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各街道人大分管备案审查的工作人员参加全区规范性文件业务培训,专题学习省、市人大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操作应用知识。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培训会议,加强与市人大及其他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业务交流,学习先进工作做法和经验,提升自身备案审查能力。
(二)细化规范流程,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对标备案审查工作新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绘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图,细化规范性文件的报送、接收、登记、初审、分送、审查等各个环节。印发街道备案审查程序规定示范文本,推动街道备案审查更加规范有序。明确细化审查方式和工作程序,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备案审查整体效能不断提升。
(三)坚持积极探索,提升备案审查实效。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各街道人大工作室的沟通联系,明确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建立专人负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注重协同配合,促进备案审查工作及时有效开展。针对涉及复杂性、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依托山东政法学院备案审查专家工作站或区法制专业代表小组开展协助审查,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作用,借力借智,助推备案审查新发展。
三、注重统筹谋划,推动备案审查提质增效
一年来,我区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下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全区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一)加强理论学习,促进思想认识再深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的高度不断加深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认识。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备案审查工作新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夯实做好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知识储备,提高依法审查能力,切实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深化联动协调,推动沟通联系更紧密。通过开展业务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不断完善备案审查机制、程序和标准,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街道人大工作室备案工作的指导,落实备案审查职责。同时,密切与区人大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配合协作,利用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的优势,开展联合审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监督实效再提升。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原则,加大对各有关方面执行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的督导,推进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有效实施。加大审查力度,积极创新审查方式,不断提高审查科学性、民主性和权威性,切实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到实处,为加快建设国际化一流中心城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