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并报经市委批准。2022年确定立法计划项目22件,其中审议类项目4件,跟进制定项目1件,调研类项目17件。
一、审议类项目(4件)
1.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接转项目,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2.济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接转项目,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3.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规定(制定)
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提出法规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2022年8月初次审议。
4.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修改)
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提出法规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于2022年10月初次审议。
二、跟进制定项目(1件)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适时跟进作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立法工作安排。
三、调研类项目(17件)
1.济南市产教融合促进条例(制定)
2.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修改)
3.济南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制定)
4.济南市旅游促进条例(制定)
5.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定)
6.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
7.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修改)
8.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修改)
9.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制定)
10.济南市数据条例(制定)
11.济南市快递管理条例(制定)
12.济南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修改)
13.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改)
14.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制定)
15.济南市大汶河保护条例(制定)
16.济南市农村四荒资源开发管理条例(废止)
17.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条例(制定)
四、其他
根据市委中心工作、放管服改革以及涉及安全生产、南部山区保护等法规专项清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调研论证,适时对立法计划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