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终止刘光福、李子顺、叶新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议2008年9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刘光福、李子顺、叶新的济南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叶新的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来源:人事处 发布:武 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