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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表彰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 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各代表小组和全体代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发挥省城优势、发展省会经济”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实践‘三个代表’,人大代表作模范”为主题,积极开展争创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活动,涌现出许多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更好推动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十三届人大第一代表小组等13个先进代表小组、田学雷等95名优秀人大代表予以表彰。 市人大常委会号召,市人大各代表小组和广大代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模范遵守、热情宣传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倾听群众意见,积极建言献策,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维护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市人大常委会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与全体市人大代表一道,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人代室 发布:武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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