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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 年 11 月 23 日 阅览:0 次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1月23日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批准济南市 202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 2023 年计划;3.审查济南市 2022 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 2023 年预算草案、批准济南市 2022 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 2023 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济南市出席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选举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9.通过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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