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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7月23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民侨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舜耕山庄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段青英,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侨外工作室主任闫继红,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侨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建文,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委员丁新力、米丰武、李全福、李法明、潘锡民出席会议。委员刘奎、毕玉平、张幸福因事请假。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鲁军、市民族宗教局局长杨学英、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作室副主任秦旭、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彭林堂等列席会议。 为搞好听取审议工作,委员会于7月23日上午组织开展了民族经济情况调研,先后察看了天桥区的济南堤口集团、桑梓店镇小寨村、华杰面粉有限公司,了解了民族经济发展和少数民族民营企业经营等方面情况,征求了少数民族企业负责人对发展民族经济的意见和要求,听取了天桥区政府民族工作情况汇报。此外,还考察了鹊山龙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民侨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并审议市民族宗教局局长杨学英所作的关于济南市民族经济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工作,始终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开展“法德并举、立体帮扶”工作,推动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民族经济内在活力不断增强,民族经济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是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民族经济工作现场会,作出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民族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市财政每年拨付200万元作为扶持发展民族经济的专项资金。市民族宗教局积极争取上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我市民族经济发展的支持,各县(市)区也相继出台民族经济扶持政策,为全市民族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二是民族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市民族宗教局针对我市民族经济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采取“适应市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指导原则,正确引导各县(市)区在巩固少数民族传统产业的同时,扶持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和现代产业,形成了肉奶牛养殖、牛羊肉屠宰加工、汽车运输、林果种植、果品批发、清真餐饮、面粉加工、石油机械、棉麻机械等生产经营业态,使我市民族经济布局逐步趋于合理。三是少数民族企业队伍进一步壮大。近几年,我市各级各部门采取引导、鼓励、帮扶等支持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企业加快发展,并在政策咨询、融资协调、项目运作、政企沟通等方面提供帮助,努力为民族企业成长壮大营造良好的环境,使我市少数民族企业由原来的66家发展到79家,伊利乳业、华杰面粉、济南鑫意、中瑞海产等企业从无倒有、由小变大,为我市民族经济发展增添了活力。四是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村居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新农村建设,帮助民族村改厨、改厕、该种养方式,建设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走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通过实施电网、供水、旧村改造、道路整修等民生工程,使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民族经济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与先进城市相比,与中央、省市对民族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相对于全市经济发展,民族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发展水平比较低。二是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传统产业仍占居主导地位,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粗加工产品多,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少。三是龙头企业比较少,涉足领域窄,民族经济链条还不完善。四是从全市情况看,民族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五是扶持发展民族经济的政策环境和政务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会议强调,加快发展民族经济,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水平,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建议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解放思想,增强加快发展民族经济的紧迫感、使命感。民族经济是全市经济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民族经济发展缓慢,势必影响全市经济的发展,势必影响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目前,我市民族经济规模较小,在全市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很小,发展的水平和质量都比较低,因此,各级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发展民族经济的紧迫感、使命感,树立大发展、快发展的观念,进一步加大对发展民族经济的支持力度,在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运作、融资招商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全市民族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转变观念,不断激发民族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思路决定出路,理念决定成败,各级政府要帮助民族企业明确发展思路,更新发展理念,一是加强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链条,培植龙头企业,打造民族品牌,不断增强我市民族经济整体实力和竞争力,逐步提高民族经济在全市经济中的比重和质量。二是要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企业克服小打小闹、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转变生产方式,改进管理机制,提高集约化程度,不断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要拓宽民族经济的发展领域,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指导少数民族群众发展多种经营,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大力发展农工商、种养加相结合经济合作组织和经济实体,夯实民族经济基础。 三、统一认识,形成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发展民族经济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发展民族经济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考虑、去推动,一是将民族经济纳入全市经济发展计划,促进民族经济与全市经济协调发展。二是我市民族经济十分基础薄弱,每年200万元扶持金已不能满足民族经济发展需要,必须增加投入,建议在原来基础上随着市财政收入的增长每年有所增加。三是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市)政府区应当立足实际,履行职责,形成合力,采取措施,切实搞好服务和协调,共同扶持民族经济发展。 四、加强领导,推动民族工作全面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另一方面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因此,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考验,在加快发展民族经济的同时,还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关心、熟悉、支持民族工作,具备处理民族工作问题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要着力加强少数民族村居班子建设,注意选拔培养党性观念强、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处事公道,能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的党员,充实进基层组织,带领少数民族群众发展致富。三是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民族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村居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要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公共服务设施,在少数民族群众居住比较多的城市街区,兴建一批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商业街、餐饮街、文化娱乐设施等基础设施,以满足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目前,我市还没有一处符合穆斯林习俗要求的大型宾馆(饭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的形象,也给接待全运会少数民族运动员带来很大困难,因此,建议市政府从民族工作发展的大局着眼,尽快研究少数民族接待服务设施建设问题,以适应全运会接待需要和城市发展的长远要求。
来源:民侨室 发布:武 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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