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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财经委到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执法调研 近日,市人大财经委、财经工作室有关人员到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调研,了解我市贯彻实施《济南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工作情况。 《济南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作为全国第一个发展散装水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1999年实施以来,市散办以“鼓励散装,限制袋装,发展商品混凝土”为目标,认真落实执行法规要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取得快速发展,散装水泥推广量、专项基金征收额连年大幅递增,2006年推广散装水泥突破千万吨,列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第一位。目前我市散装水泥推广量由99年的不足100万吨上升到2007年的1302万吨,专项基金征收额由99年的90万元上升到2007年的779万元。2007年全市水泥散装率达59.9%,预拌混凝土和城区预制构件用散率达100%。 调研认为,发展散装水泥事业有利于资源能源节约,有利于保护环境,功在当代,惠及子孙,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着积极作用。以2007年推广散装水泥1302万吨计算,与使用袋装水泥相比,可节约包装袋2.6亿个,相当于折合节约优质木材43万立方米,节水1953万吨,节电9374万度,节煤10.2万吨,减少粉尘排放5.5万吨,创综合社会经济效益5.9亿元。调研建议,在今后工作中,一要继续加强执法,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散工作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事件的查处力度。二要管好用活专项基金,切实发挥好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注重突出重点,培植典型,以点带面,促进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三要认真做好农村用散事业,从农村实际出发,进一步提高散装水泥利用率。四要加快推广预拌砂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我市2008年7月1日起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我市预拌砂浆工作。
来源:财经工作室 发布:武 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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