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到莱芜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执法检查
2020年6月15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主任委员张传亭带队,在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宪群陪同下,到莱芜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执法检查,实地检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莱芜区委书记朱云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祚峰等陪同检查。

张传亭一行先后到莱芜区雪野湖湿地公园、口镇七彩文鸟养殖场、大王庄镇王石门景区华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听取相关负责同志关于湿地公园建设、七彩文鸟养殖户日常经营管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打造情况等工作汇报,并对莱芜区学习贯彻《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情况,以及落实全面禁止和惩治食用野生动物、严格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情况,包括实施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等进行了实地检查。

张传亭对莱芜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张传亭强调,要加大对非法猎捕、滥食野生动物的查处力度,以法治力量保障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有效实施;要以多种方式深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提高社会知晓率,倡导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推动禁食野生动物工作落到实处,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