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槐荫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熊高翔,副主任陈锐、张怡、齐敏、肖波,各位委员出席会议,副主任肖波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区监委主任鹿霆,区政府副区长逯明,区法院院长李元宏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槐荫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济南市槐荫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槐荫区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济南市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去有关职务请求的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并对相关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向会议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巩固环境质量改善成果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落实落细扬尘等污染长效管控。要不断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数据应用,深化环保法治宣传,高效处置群众反映相关问题,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要持续强化政府债务的规范化管理,加快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拓宽合规资金来源,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严格落实总量管控要求,严守不发生实质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会议指出,要深刻把握行政审判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点项目、征收补偿、营商环境、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行政案件。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同时要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以及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会议强调,要持续优化资源布局,进一步巩固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更好满足适龄幼儿需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要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对食品、消防、校舍及周边环境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为幼儿健康成长创造安全优质的环境。
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监司处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