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松主持会议,副主任赵国、张勇、王庆波、郝兆林、李伟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磊,区委常委、副区长张广大,区法院院长严琳琳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张振利参加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全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处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票决。
关于全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强化规划意识,加强机构人员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空间依据和发展保障;进一步优化规划编制,不断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区域竞争力;进一步抓好规划实施,全方位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报告,会议建议,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跟踪力度;要突出整改重点,做好整改监督的“后半篇文章”;要认真分析审计查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的原因,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立长效机制,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关于2023年度全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要提前谋划包装,真正把资金用到刀刃上,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强化债券项目管理,切实把握好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会议建议,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加强机制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要不断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